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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 IP:125.36.20.* ]
2007-04-09 21:46:21  
   概要: 从宋祖德现象谈博客文化的社会道德及其规范问题 引 言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博客、MSN、网络记事本、QQ等事物闯入人们的生活,借助这些网络平台,兴起了虚拟世界里的一股股风潮。这其中,博客就是一种。诸 ...

从宋祖德现象谈博客文化的社会道德及其规范问题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博客、MSN、网络记事本、QQ等事物闯入人们的生活,借助这些网络平台,兴起了虚拟世界里的一股股风潮。这其中,博客就是一种。诸如木子美、芙蓉姐姐、宋祖德、国学辣妹等等,就是凭借博客而走红的 “博客明星”。在博客世界里,有很多诗歌、散文等优秀的作品,也有很多的垃圾文学,以及算不上文学的网络垃圾。他们以揭私、造谣、攻讦为能事,掀起了一股肮脏、龌龊的恶搞风潮。这些内容,在网络世界里展示在相对年轻的人群面前,芜杂难辨。面对缺乏规范的虚拟世界,呼吁加强网络道德建设的声音随之而起,法律也在紧锣密鼓的拟制中。社会上,这些严重地冲击着社会道德甚至是法律底线的产品,也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本文将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宋祖德现象作为个案进行分析。我们将从宋祖德现象出发,同时联系其他相关事例,对博客文化中这种格调低下的文风兴起的原因、发展以及其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分析和研究,进而从不同方面探讨,提出一种有价值的规范设想。

一、对宋祖德现象的描述

(一)宋祖德简介

在当今社会,宋祖德现象是一种正常而又不正常的现象,是社会弊端的正常产物,也是当前社会道德不允许的非正常产物。

那么,什么是宋祖德现象呢?

首先看一段宋祖德的所谓自传:

我出生在江苏省靖江市团结镇的一间泥土小屋里。父亲母亲没什么文化,所以,他们希望我能好好读书。我没让他们失望……毕业后,一辆破自行车卖了60块钱,买了票就登上了南下的列车。到了魂牵梦萦的海南,现实却当头给了我一棒。……无奈之余,我决定去广州碰碰运气。……到了广州,我数了数自己的口袋,只有2元钱……我一直在等着这一天——等到兜里有了钱,我就可以为社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了。1997年,我捐赠了20万给广州华侨发展基金会;1998年,我掏了40万,在老家江苏省靖江市团结镇建小学;2000年,我拿出60万支持国家保龄球队……我是个身任多重社会角色的人,我是中国政协委员,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也是个企业家。直到2002年,我还是一个别人眼中的“正常人”。是娱乐圈,让我在一夜之间成了“名人”、“炒作大王”甚至“疯子”……也使得我始终摆脱不了一个“炒作”的坏名声。

2003年,宋祖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业了,我终于向我当年的梦想迈出了第一步。我首先选择了拍电影——电影跟诗一样,都是精神食粮,而且它的普及范围更广;此外,我还每年捐款20万元,设立了一项“北京电影学院宋祖德奖学金”……虽然被保时捷搞得我焦头烂额,但让我高兴的是,这两年我还是如期完成了自己的电影拍摄计划——《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和《笑里逃生》……当然,进娱乐圈以后我也确实说过一些得罪人的话。比如有的明星在公众面前很讲究形象,但工作起来却完全谈不上敬业,对这样的人,我就是忍不住要批评。但是,说真话的结果就是让自己在媒体上的形象变成一个“小丑”。对此我也私下问过一些记者,他们跟我说,其实我抨击娱乐圈的那些话,熟悉娱乐圈的人都知道是真的,但是这个圈子的规则就是“不说”,大家相互都留点面子,日后才好相见。这也算是娱乐圈的一个“潜规则”吧——每个人都习惯了虚伪,习惯了互相吹捧,习惯了说假话。可是,我却偏不想向这个“潜规则”妥协。我就想把这些虚假的东西揭开给人看!娱乐圈的假丑恶太多了,都像浓疮似的在看似完好的皮肤下发脓,我要去揭开它,不揭开,娱乐圈永远也不会有真善美。虽然我知道这么做会与全世界为敌,但我相信很快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支持我。我等着那一天的到来——那时候人们就会发觉,一个敢说真话的人是多么的可爱。 ……但娱乐圈终究不是我的归宿。在我心中,我永远把自己当成一个诗人。我这个诗人不光喜欢用笔作诗,还喜欢用生活作诗。作家郭小东曾这样形容我:“一个用诗去寻找自己的生活,又用诗去美化净化自己的灵魂,同时把自己变成一首诗。”……

——宋祖德

通过多方探究,宋祖德的真实经历却是这样的:

宋祖德,1968年8月24日出生于江苏省靖江市。自称美国科技大学企业管理博士、中国海洋大学宏观经济学博士,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出版个人诗集6本。1990年下海经商,怀着将国人平均增高5厘米的雄心壮志,大量生产“万里增高鞋垫”。后虽经政府部门验证为无效产品并给予巨额处罚和封杀。万里健徐州分公司关于增高鞋垫的宣传还被江苏省消协列在2002年9大虚假广告案的榜首。1996年白手起家,创办了广东万里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州市品德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宋祖德同志在2002年以99万价格拍下“红色保时捷”进入娱乐圈,随后开始他的名人生涯。后来,业务逐渐拓展到了影视业,创办了北京阿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但是,他为人们所熟悉的,却是喜欢搬弄娱乐圈的是非。从《徐静蕾嫁给祖德不吃亏》,到《王菲和李亚鹏的女儿是兔唇》,再到《张国荣并没有死正在五台山修炼》,只要宋祖德一开口,就有明星不得安宁。今年已经38岁的宋祖德,在其搜狐博客左边“年龄”一栏赫然写着:心理年龄18。

(二)何为宋祖德现象

所谓宋祖德现象即是以宋祖德为代表的通过揭私、造谣、攻讦别人而获得高点击率的一种网络现象,而这种现象通常是以写博客的形式表现。

宋祖德现象的发展,引发了一系列的思考。博客的基本特征是开放、自由,但是不顾社会道德、社会影响、不顾传统管理机制,这样的“自由”却是一种过度的奢侈,而过度的奢侈必将导致惨痛的结果;(莫按:个人自由必须建立在尊重他人尊严、他人权益的前提下说的。损坏他人和组织的“自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而是背离道德乃至违法的行为。你的论述应该在这个基点上进行。请将蓝笔部分修改,重新表述)以宋祖德为代表的博客文风的发展是一种自私的个人宣泄和表达,是一种有损社会基本道德的个人网络日记,对于博客的长远发展来说,这是一个不小的误导。

二、宋祖德现象兴起的原因

古今中外恐怕没有几个不想成名的人,《离骚》“老冉冉其将至兮,恐修明之不立”;古诗“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奄忽随物化,荣名以为宝”(古诗十九首之回车驾言迈—无名氏);桓温亦说“大丈夫不能流芳百世,亦当遗臭万年”。可见,出名是多么的重要!而不同的人会选择不同的出名方式,宋祖德便选择了“骂”名(靠骂来出名)。当然,他的“骂”名是充分利用了他所能利用的各种有利资源,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 用新型的媒介手段,博客的传播优势

4年前,博客的数量不过数万人,而去年1月在北京召开的博客网战略新闻发布会发布的一组数字显示:2005年,全球博客数量突破1亿,在中国,这一数字更是达到了1600多万。中国博客以极快的速度完成从边缘到主流、草根到精英、小众到大众的扩张,越来越多的名人、明星也加入到了这个行列。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博客数量还会以几何级数增长。如此宽广的传播平台,为宋祖德等人的成名提供了一个优越的客观环境。

(二)眼球经济时代的策划和炒作

眼球经济又叫注意力经济,是指实现注意力这种有限的主观资源与信息这种相对无限的客观资源的最佳配置的过程。在网络时代,注意力之所以重要,是由于它可以使网络运营商获得巨大利益,注意力已成为一种可以交易的商品,这就是注意力的商品化。而宋祖德正是号准了眼球经济的脉搏,用一种非正常的手段获得了极高的点击率,从而实现了名气与金钱的双丰收,掀起了宋祖德现象的高潮。

(三)集体窥视欲

人类本来就有窥视的欲求。一部被视为经典的大作《世说新语》,不过是关于名人隐私的记录,而历朝历代的野史通常都比正史更受人们的喜爱。到了今天,随着电视、录像等新科技的发展,我们的窥视欲更是急剧的膨胀起来。而娱乐圈这些名人们的隐私更是能够起我们心底那一根最敏感的神经。于是,宋祖德成名了,靠揭露名人的隐私而大红大紫。这不能不说是集体窥视欲的纵容。

(四)病态的娱乐圈

任性本来就有丑的一面,丑事人人都有,名人也不例外。可是媒体在炒作所谓的名人时,出于礼仪的考虑,往往放大他们光彩的一面,为其包装涂彩,遮羞抹丑,让人觉得那些名人浑身上下没有一个斑点,这就是病态的娱乐圈。而宋祖德利用其对娱乐圈的熟悉,“近水楼台先得月”,对一些丑陋的内幕进行了或许并不完全真实的揭露,从而成就了他的“骂”名。

三、对宋祖德现象的分析

先来看看宋祖德博客的回帖:

1.宋祖德,一个脑子不太正常的人,一个被大家“骂声”大于“赞扬声”的人,一个被大多数人认为是“祖上缺德”的人……

2.宋祖德在博客里大骂娱乐界、体育界明星,言辞我不敢恭维,至于内容的真实性更有待考证。如果想骂就骂出艺术,骂出水平。这样看来,宋祖德的骂人水平还有待提高,如果停滞不前,只能招致更多回骂。宋祖德在博客里大骂一些名人无耻,我建议宋先生骂前先检讨一下自己。

3.有人这样描写:敬爱的宋祖德先生是当代的鲁迅,大陆的李敖!支持他就是支持正义!我是这样认为:敬爱的宋祖德先生是鲁迅说过的“丧家的资本主义的走狗!” ,支持他就是支持道德沦丧,无耻第一!

4.初看送猪文章以为中国出了个敢于与娱乐圈垃圾叫板的勇士,再看下去发现原来是个疯子,接着看又发现他骂人也是为了做广告,不仅算不得勇士,连狗仔也不如,只能算狗屎了。

5.人性本来就有丑的一面,丑事人人都有,名人也不例外。可是媒体在炒作所谓的名人时,出于利益的考虑,往往放大他们光彩的一面,为其包装涂彩,遮丑抹羞,让人觉得那些名人浑身上下没有半个斑点,结果是自己得了利益,却害了粉丝无数。祖德以自己的方式,将其背后的真实昭示于被名人光环眩晕了的粉丝,正是对社会负责,对粉丝的关心。比起“超女”的制造者来说,更是对青少年一种爱护。

6.祖德目光锐利,穿透力极强。他头脑清晰,善于观察分析。他本人也为道上人,“近水楼台先得月”,对内幕有近距离观察的优势,所以他每每能见人所不察,于阳光之中见黑洞。但祖德并不因为自己是圈中人就对同道人的“丑”有丝毫“宽容”。这出乎我们的预料,令我们为之惊喜。有此等人,乃舆论之幸也。

7.为了夺人眼球,祖德用词夸张,往往故意用过度刺激性的字眼。这固然是为了适应网络文化的需要。但这种网络文化的“从众”,以祖德的本领,有时可以不必。网络需要一批冷静、理性、心态平和,创造“和谐”的人士。网络如果总是停留在“丑事就得粗语对”的状态,对谁都没有好处。

8.祖德也要把名人当做“人”。尽管有些所谓名人之为人做事理应“斥骂”,但必要的宽容体谅仍然需要。名人也如孩子,打其屁股是促其警觉而改错,不是为了让他们死。名人毕竟有其正当的存在价值。都是一个地球上的人,何必如此怒目相向。

9.祖德的视野还可以更加开阔,如果能将一些暴露性分析放之于中国目前普遍民众心态的大背景下,将其放之于“人性”研究的大哲学视野中,相信祖德的话语会更受欢迎,点击率会更有分量。

纵观评论,五花八门,什么样的都有。但虽然评论如此之多,无非也就赞成,反对,或者中间态度,恰如钟摆,不是左右,就是居中,左右的摇晃只不过是程度的不同而已。

这么多评论,骂还是多于赞扬。以嘴皮子(文字——网上的发词)为手段获取别人的赞同,将心比心,以口水还口水,在一种对立之中,只能换取一种或者更强亦或更弱的回音。历史上的辩士,成名之时,很多都是骂出名的。回想当年李大钊和胡适关于《问题与主义》的论争也算是轰轰烈烈的一场有板有眼的艺术论争。当年,鲁迅先生也被人家说为“乱咬人的狗”,史上很多,有很多人还把宋祖德比成祢衡,至于他到底是谁,时间会证明一切。但是,很多东西都视为现实存在的,只要时代需要的,才是这个时代的精神。作为时代的产物,每个时代自有自己的评价,对于宋祖德现象,我们应用当今社会道德规范的尺度来衡量。(莫按:此段论述不够精练,请修改。)

在当今社会,宋祖德现象是一种正常而又不正常的现象,是社会弊端的正常产物,也是当前社会道德不允许的非正常产物,已经超出了现代正常伦理所能接受的范畴。而在宋祖德火红的背后,隐藏着博客这种新型文化形式的出格与失范。

这其中的原因,不仅有技术的原因,也有人文的因素。具体来说,就是:

(一) 博客的便于操作性和普及性使其日趋平民化,网络使用者不再受到诸如学历、技术等必备因素的限制

同时网络商业化的推广,使大量网站、网页涌现泛滥,这也大大降低了人们使用博客的门槛,由于“填充式”)博客的出现,人们不必需要制作专门网页的技术,发表信息也不再需要专门的管制,只要登陆、注册、开通就可以自由使用博客了。就传者而言,博客是一种“零进入门槛”的网上个人出版方式,这就为普通人提供了广阔的话语空间,但与此同时,也使一些不道德的“博客”得以在网络上肆意传播不健康的东西。

(二)网络的遮蔽性使一些各怀心态的人可以匿名发贴

博客之“把关人”的缺位,使得人们冲破了现实生活中的许多“禁忌”,摒弃了许多社会规范制约下的禁制,能够随心所欲的发布信息。于是,不少人便仅凭一己之好恶,情之所至,出口成“脏”,使自己的行为逃离了理智的约束,这从宋祖德博客的回帖中也可以明显地反映出来。

四、宋祖德现象所反映的博客文化的缺陷

宋祖德是在博客上成名的。作为网络时代的一个典型平台——博客,它有自己的法则。网络时代自然有网络时代的必然产物。比如说“脱”艺术,“性”艺术,这两种艺术可以说是成名道路上黔驴技穷后的下策。艺术形式永远没有尽头,但“骂”艺术的出现出人意料地成为了成名“艺术”的主流之一,这似乎更是一种必然。如今的论坛里名人辈出且唾沫横飞,口水之河势不可挡。当年芙蓉姐姐靠过度的自恋成名时,论坛硝烟四起,嘘声一片。此前的木子美,此后的国学辣妹、流氓燕、二月丫头……等一拨人以她们自己的方式把论坛搞得热闹非凡,一时间很多后辈纷纷效仿。如果说这种靠出卖自己换取点击率的方式尚可勉强接受的话,那么以宋祖德为代表的靠“骂”别人而出名的方式就很难获得人们的认可,而这种“骂”背后所体现的博客文化的缺陷就更值得我们关注与研究。

(一) 对社会基本道德的冲击

2005年11月,南京大学副教授陈堂发现自己被指名道姓地在私人博客上辱骂。陈与中国博客网联系后,被告知该文章不能被删除。陈恼怒之下一纸诉状,以“名誉侵害”将博客网告上法庭,这就是中国的“博客第一案”。

然而,类似的博客案在中国并不多见。以宋祖德为例,大大小小被宋祖德攻讦过的明星已有数十人,可迄今为止,宋居然没有因为骂人吃过一次官司,被骂的有的暴跳如雷,有的沉默是金,有的奋起回骂,有的声称要将之送上法院,可最后大都不了了之,相反,宋祖德更加有名了。于是,一批批的“博客”追随宋祖德,挖空心思在网上骂人,上演了网络版的“超级女生”——“想骂就骂”,而且要骂的响亮!许多写博客的人都把自己的博客看成自己在网络上的家、自己的地盘,内心激荡的种种情怀在网络的信息通道中,肆无忌惮的宣泄出来。更有甚者,有的“博客”甚至在网络上搞起了“贩卖”,“贩卖”朋友、同事或他人的隐私,以赚取点击率和人气,这让我们不寒而栗,或许,某一天,我们的隐私就会成为某人博客上赚取人气的“摇钱树”。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社会道德的倒退和沦丧,是一种对人格的藐视和不尊重,是一种对网络自由的曲解、对网络民主权利的践踏!

(二)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

博客的主要使用者是青年,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报道,“截止2005年6月30日,中国上网用户总数达到1.03亿人,网民中中学生所占比例最多,达到了33.2%”。由于博客本身具有的优势和特点,使其成为最善于捕捉网络新技术的青年一代竞相追逐的一种时尚。然而,博客不仅仅是青年人简单的私人倾吐空间,对青年人而言“不同的人会选择不同的方式来安排”。

博客真正进入中国大众视野的不是“博客中国”网站的开通,而是被很多人嗤之以鼻的木子美日记。接下来的“芙蓉姐姐、竹影青瞳、菊花姐姐,国学辣妹”等一系列的网络博客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使得人们把目光投向了那些热烈追捧这些“名人”们的青少年。而宋祖德的出现,更是把博客风刮到了12级,他无所顾忌地骂人的风格使得承受着各种社会压力的青少年纷纷效仿,成为了学生们发泄对老师、家人、社会不满的平台。某中学一中学生便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攻击和威胁老师的话。

博客文化的兴起促使青年一代的思维更加缺乏理性。其个性化和感性化的特点迎合了思想多变的青年人,诱导青年一代在行为和意识上发生质的变化,对青年一代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带来负面影响,造成青年一代“过度自由化、规则法纪意识淡薄”思潮的泛滥。

(三)博客文化的兴起诱发了集体偷窥欲的泛滥

人类的集体偷窥欲是极为强烈的,即便是平凡人的隐私,也能拨动我们敏感的神经,更不用说那些处于聚光灯下的娱乐圈名人们了。于是,宋祖德走红了,通过将名人私生活公开化、大众化,甚至掺杂辱骂、羞辱的直接向名人叫板,变态地满足了人们的偷窥欲。用满足集体偷窥欲望换取名利的成功范例是很多的,比如那些另类的美女作家,为什么会红极一时,理由很简单,用身体写作、用胸脯写作,尽最大可能满足人们偷窥的欲望。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宋祖德和那些用乳房写作的女人没有太大区别,都是通过迎合集体偷窥欲望换取成功,区别在于,美女作家利用的是自己的身体,而宋祖德利用的是他人的名誉。于是家长里短、婆婆妈妈,对隐私有着敏锐嗅觉和追逐精神的宋祖德便格外的灿烂起来。而以宋祖德为代表的以满足集体偷窥欲而获利的这种行为在更大程度上激起了人们的偷窥欲望,于是,芙蓉姐姐的博客火热,宋祖德的人气飙升,博客圈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名人、普通人、男人、女人,任何人的隐私都可以成为大家共享的话题,集体偷窥成了人们的日常消遣。

五、博客文化的规范化

宋祖德、木子美、芙蓉姐姐、国学辣妹,他们各自用不同的方式使自己成了网络明星,但在深层次的本质里,他们的成功都多是因博客文化的缺乏规范和有效的管理与制约。因此,为了促进博客文化的健康发展,我们有必要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规范措施,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 自律,网络社会也应该存在道德规范

(一个老博客这样说:博客不等于BBS,算得上是“思想的自留地”,但也不同于“日记”,它是一个开放的平台。所以,在“博众”的同时,还必须“克己”。你的博客需要点击率,需要人气,你可以选择“贩卖”自己的隐私,但你绝对不应该“贩卖”他人的隐私,这关系到一个不损害别人权利的原则问题。中国博客界的权威人士——博客网董事长兼CEO方兴东表示,博客中出现的知识产权、个人隐私、安全、政治等问题,在网络的其他应用中同样存在。对于博客的种种问题,他更倾向于通过自律的方式加以解决。博客网市场部负责人司南认为,一般博客网站都拥有先进的文字智能监控系统,检索能力也非常惊人。”我们已经做了我们能做的一切,其他的是作者本人的问题,只能靠道德规范来约束。另一个博客网负责人认为,博客们面对问题应该心平气和。””博客是张扬个性的地方,不是攻击别人的舞台。”)

我们应该学会理性审视、树立正确的博客观,从主观上认识博客这一新生事物的本质。同时,应当树立自觉的网络责任观念,认识到自己的绝对自由将会给他人带来损失和灾难,自己的过度自由会造成他人的不自由,只有权利与义务、自由与法规的结合才是正确的博客准则。另外,要不断提高自觉防范和抵制不良博客影响和侵蚀的免疫力。大众传播效果的形成受到多种因素和条件制约,但在这一过程中居于最优越地位的无疑是作为传播主体的传播者。传播者本身的某些特点仍然会对传播效果产生重要的影响。同时作为传播对象的受传者也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作为受传者,应学会自觉防范和抵制不良博客的影响和侵蚀。

(二)他律,全方位立体化规范博客行为,确保博客环境最优化

(“给博客立法,用法律来约束其发展,如实行博客实名制、审定制、许可制等,已成为当务之急。”郑州大学法律硕士乔国和说。赞同这一观点的上海六角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聂彦萍也说,互联网的行为需要受现实社会中的法律和道德制约。在当今社会,网民不负责任的网骂和恶搞,需要承担的很可能是法律责任。2005年11月2日,在博客的诞生地,美国国会对博客法案进行了辩论。这个法案旨在加强联邦法令对博客的约束。最终,该法案因为没有获得美国国会参众两院三分之二的多数支持而流产。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给博客立法。据了解,目前博客发源地美国已开始对博客实行审定制,合格者可以获得官方颁发的许可证。另一个博客发展迅猛的国家——印度政府也准备给博客写手和那些自由网络记者颁发官方资格许可证。立法也好、公约也罢,体现自由精神的博客确实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看整个国际趋势,给博客套个“紧箍咒”似乎已是必然。)

1. 社会各级宣传、新闻、出版、影视部门应坚持先进文化的导向和传播,通过主流传媒来遏制商业炒作的低趣味、庸俗化倾向,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为人们提供丰富、健康的精神食粮;

2.政府的公安、工商、税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于不良博客行为坚决进行查处,取缔那些有损人们身心健康的博客信息。郑州大学法律硕士乔国和认为,给博客立法,用法律来约束其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而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新闻出版总署署长龙新民也表示,目前网络上盛行的博客、播客等信息传播方式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并将着手根据其类别纳入有关部门的管理范畴;

3.实施网络实名制、许可制等,制定一套行业约束机制和严格的审查制度,加强对博客文化传播的监督力度,引导博客健康良性发展。

(三)博客运营商必须加强对博客的管理

博客这个虚拟社会是来自现实社会的,并且对现实社会发生影响,所以博客仍然是现实社会的一部分,仍然要受现实社会中现行法律的规范。但由于网络媒体的特殊性,因此,又不能完全用现实的法律来规范博客。由于网站从博主的文章中获得了利益,所以,博客运营服务商必须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加强对博客的管理,对他人的合法权益权力造成的侵害,应承担起侵权责任。

博客这个复杂的圈子中,其实也折射出社会中的各方面问题,记得董路在不久前提出要净化博客环境,否则博客就成一块了。而博客,只是网络传播的一个平台,从更大范围说,它需要网络这个整体的纯洁。如此上溯,归根结底还是回到了人自身。所以,要搞好网络文明,必须做好社会改革,净化社会风气。大浪淘沙 ,我们有理由相信,博客这个新鲜事物在发展的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会随着网络管理的一步步规范而走向理性和节制。


关键词:道德  及其  社会  问题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