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师范大学女生宿舍楼遭遇偷拍,近百名女生近300余张闺中密照被上传至网站,内容多是早间女生穿着睡衣在阳台洗漱或清洗内衣物,以及在宿舍房内更换衣服的照片,其人物面部均清晰可见。引发该校一片哗然。
不要觉得你很“牛”,首先,对这种行为,道德会给你一记耳光。这明显是一种非常不道德的行为。“非礼勿听,非礼勿视。”老祖宗几千年前就教导你,作为一个当代的大学生,你竟然还是这样无耻,可能你觉得很好玩,但你已经玩出火了,看了就看了你竟然还要在网上传播,你这就不仅仅是“非礼勿视”的问题了。
作为一个律师,我很负责任的告诉你,偷拍女生生活照片,并传到网站上的行为,触犯了被拍女生的肖像权和人格权,给受害者带来了心理上的极大伤害,此种行为是违法的。从龙昆南派出所和海口市公安局网监处获悉,目前,警方正在对此事进行进一步的调查。通过技术手段,警方将调查目前所有图片的上传ID、图片的点击量、浏览人数进行调查。如果该点击量、浏览人数众多,并根据图片内容的严重程度,如果情节后果严重,涉及到传播淫秽图像的行为,将触及刑法,警方将进行刑事立案。同时,警方解释,即使情节不是很严重,图片点击量小,偷拍传播图片的嫌疑人也触犯了治安处罚法,警方将对嫌疑人依法处以治安拘留。
与此同时,我也特别提醒各位网民,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以为网络监管是一片空白,否则一旦触犯“网络雷区”将会付出惨痛代价。就此次事件而言,照片的拍摄和发布者就已经明显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根据相关法规,将可能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将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以及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根据目前警方掌握的情况显示,照片的拍摄和发布者似乎并未以牟利为目的,只是简单的以此吸引网民眼球,增加点击率。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居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旦上传的照片被认定为淫秽照片,且数量达到一定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刑法第364条第1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道德给你一记耳光,你可能会厚着脸皮,眦着牙,恬不知耻的嘿嘿一笑“我是流氓我怕谁”;但法律给你一记耳光,你痛的就不只是脸了,他会让你痛在心里,会让你痛一辈子的!
